2022年濉溪县环保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8.9% 优良天数比例72.5%

2023-03-30 08:37:14    相信新闻


3月23日,记者从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碳达峰工作,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助推濉溪高质量发展。

2022年,濉溪县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9%;PM10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2%;优良天数263天,优良天数比例72.5%,重污染天气天数2天,同比减少2天,均达到省市下达目标。沱河、萧濉新河、王引河考核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指标均值为Ⅳ类,浍河、澥河均值为Ⅲ类,乾隆湖水质为Ⅲ类,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均达到考核目标。各类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等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2022年,沱河后常桥、萧濉新河黄桥闸、王引河候王闸考核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指标均值为Ⅳ类,达到考核目标。浍河东坪集、澥河李大桥闸考核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指标均值为Ⅲ类,乾隆湖水质为Ⅲ类。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各类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等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共接到市协调联络组转办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及反馈问题69件,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49件,截至目前已完成销号48件,1件正在申请市级验收。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濉溪县33件,目前正在制定整改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重点实施了“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在城区清洁能源供热能力达到100%的基础上,大力调整能源结构,着力突破燃煤污染的“瓶颈”。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大至城乡结合部,推进“散煤”治理,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全县范围内实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开展工业炉窑提标改造,对工业炉窑进行排查,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63家企业完成工业炉窑提标改造;开展燃气锅炉降氮升级改造,通过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或集中供热完成燃气锅炉改造14台,在原有的基础上,新扩改建项目燃气锅炉需在完成低碳燃烧设施后方可纳入运行;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摸底调查,建立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清单,74家涉及VOCs企业纳入2022年VOCs综合治理清单,截至去年10月底上述企业已全部完成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建筑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共发现扬尘问题隐患72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25份,停工通知书8份,立案移交处罚2家建筑施工企业,处罚4万元;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S202、濉永公路道路增强清扫、洒水频次,日出动洒水车48车次、洗扫车8车次,日洒水降尘面积170余万平方米,机械化洗扫面积155万平方米;强化重点建筑施工单位的车辆带泥上路、车辆未加盖等现象进行了查处,以确保道路整治,累计制止或责令限期改正运输途中的抛、洒、滴、漏等现象320余起,立案查处12起,罚款14.3万元;责令6家燃烧散煤的业主已按要求更换清洁能源,7家业主更换掉已破损的油烟净化器;排查非法加油站点13家,流动加油车7辆,均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依法取缔,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完成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供可靠、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有效提高了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为政府救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濉溪县水污染防治取得成效,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黑臭水体整治取得阶段性胜利,涉水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稳定达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目前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

如今,漫步濉溪城乡可以发现,天更蓝了,水更清了,城乡处处绿意盎然,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放眼未来,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濉溪大地继续描绘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画卷。”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光玉说。

记者 吴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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