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实践研究

2024-10-28 09:49    淮北新闻网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重要任务,对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了进一步部署。新时代新使命,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不仅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市县政协在履职实践中应将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一、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区别与联系

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都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两者既彼此独立,又相互补充。

(一)政协协商的特点。专业性。政协协商具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职能分工,突出专业性和专门化,展现出“专”的样子和特色。广泛性。政协协商涵盖各党派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反映和代表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规范性。政协协商拥有较为完善的协商程序和制度保障,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确保协商过程的规范性。

(二)基层协商的特点。直接性。基层协商由地方党委政府推动,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协商内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社会治理的第一线。灵活性。基层协商形式灵活多样,实践中采用村(居)民议事会、民主评议、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适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平等性。基层协商强调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平等交流,通过平等对话和理性协商达成共识,解决基层治理中的难题。

(三)“两商”的互补联系。从协商内容看,政协协商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等,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的过程,基层协商更侧重于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具体问题,两者衔接有利于将基层普遍矛盾和问题收集、反映到更高层面,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从协商方式看,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都是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取得共识,但由于人民政协具有位置超脱、角度客观的优势,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两者衔接能够让协商在更缓和的氛围中开展。从协商主体看,政协协商具有委员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制度优势,基层协商则实践经验更为丰富,两者衔接能够助力提高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

二、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必要性

(一)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协商为人民群众解决切身利益问题提供意见表达机会,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能够凝聚最大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是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

(二)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能够形成协商民主的合力,发挥独特的功能效用,切实将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三)是践行协商为民价值追求的共同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两者衔接,有利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表达,提升协商民主整体效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各级政协组织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实践。以淮北市政协为例,2023年以来,弘扬淮北“相城”(淮北古因相王在此建城而称“相城”)历史文化底蕴,打造“有事‘相’商”协商品牌,推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持续提升协商议事能力,巩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多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协商格局。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解决“在哪商”的问题。“有事‘相’商”是协商议事的重要渠道,市政协坚持统筹谋划,规范场地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让群众有了问题知道“去哪商”“找谁商”。各县区政协结合本地实际,整体布局,推动协商力量、协商阵地下沉,逐步做到镇街委员联络组全覆盖,实现“有事‘相’商”有场所、有标识、有特色。市政协委员结合“委员工作室”,将协商阵地建在服务群众的第一线,经常性开展协商活动,打造各具功能、各有侧重的特色品牌。同时,探索“固定+流动”结合的方式,利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凉亭、广场等资源,制作“有事‘相’商”展板、横幅等,灵活开展各类活动,让“有事‘相’商”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

二是制定协商计划,解决“商什么”的问题。“有事‘相’商”的作用在于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让“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协商理念更加深入民心。各平台载体提前谋划,制定协商计划,加大协商频次,定期组织开展协商议事活动,让更多的基层群众参与进来,形成浓厚的协商氛围。精心选题,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形成高质量的协商成果,提供决策参考;聚焦民生关切,组织省市县(区)三级政协委员和群众零距离论事说理,促进小区地下车库停车、燃气安装、排水排涝、老年食堂管理等一批群众关心的急事、难事得到解决。各级政协委员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广泛开展法律、教育、医卫等方面的专题活动,切实用好平台、更好发挥功能作用。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解决“怎么商”的问题。注重“有事‘相’商”实效,真正把群众的呼声、协商共识转化为协商成果,切实推动解决一批民生问题,让老百姓感到“真商量真管用”。明确协商形式及程序,实施议题征集、发布预告、走访调研、开展协商、成果转化、跟踪反馈等工作流程,形成制度规范。配齐人员力量,按照界别、专业、住地等因素,将市县各级委员充实到“有事‘相’商”平台。提升委员协商议事能力,加强业务培训,真正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

淮北市政协努力将“有事‘相’商”打造成为党政需要、服务群众、凝聚共识的协商品牌,取得初步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衔接制度还不够规范、基层协商人员力量薄弱、基层群众对协商民主的认识和参与意愿有待提高、协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不够充分等,还需要市县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推动协商“协”出共识、“商”出质效。

四、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几点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市县政协主要工作是协商,主要工作方式是“搭台”,通过基层的探索实践,还有几点启示值得关注。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明确指出,政协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协商活动报经党委批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只有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政协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才能保证政治协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才能保证各类协商议事活动有序推进、有力落实。

(二)必须坚持双向发力。在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衔接中,要准确把握双方功能定位和边界,协同发力、互相促进。政协是“搭台者”,应拓宽协商渠道,主动下沉基层,因才因地将各级委员编入工作室,引导委员中的专家学者提供政策解读和专业咨询,促进重要民生诉求、社会舆情动态得到积极反映、有效化解;基层协商中广大群众是“主角”,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普通群众应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活动,帮助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含金量”,通过双向发力形成合力,让委员“下得去”,基层“接得住”,增强基层协商效果,促进基层民主善治。

(三)必须坚持效果导向。推动政协协商有效介入基层协商,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和认可,必须彰显“人民政协为人民”的价值取向,突出协商实效,让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要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等乡镇(街道)现有公共资源,共建共享基层协商平台,破解基层协商阵地不足难题。要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协商成果报送、落实、反馈等办法,推动协商成果高效转化,改变“建议止于批示”的履职模式。对协商重点难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再协商”,确保协商活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四)必须坚持广聚共识。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性质定位和组织形式有利于凝聚最大共识、激发最大潜力、形成最大合力。要围绕党委决策部署,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协商,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协助做好提振信心、凝聚人心、改善社会预期等工作。要厚植协商文化、弘扬协商精神,因地制宜塑造深入人心的协商品牌,激发群众“当家做主”热情,激活群众政治参与意愿,不断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郭强)

作者单位:市政协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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