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切实提升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一直以来,市医保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保障全覆盖、结算便利化、服务高效化三方面精准发力,扎实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实现群体应保尽保。打破参保身份限制,将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两类人群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今年以来,已有297名灵活就业人员、69名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累计支出108.96万元。同时完成187名灵活就业人员、52名失业人员津贴发放累计166.55万元,有效为两类群体减轻生育经济压力。
推行省内直接结算,减轻“跑腿垫资”负担。打通生育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壁垒,实现省内生育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顺产”“剖宫产”等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全面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自10月1日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已成功结算2例生育待遇,基金支出4600元。
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提升生育保障效能。优化生育津贴发放办理流程,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通过系统“自动抓取、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数据,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且直接发放至个人,并予以短信通知。生育津贴办理时限也由原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经办时长同比下降50%。今年以来,已为2518人发放生育津贴3937.87万元,均同步完成短信告知,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舒鹏 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