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烈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药化监管交叉互查工作,全面落实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细化各项监管举措,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
本次交叉互查聚焦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清源”行动案件办理、规范药房(库)建设回头看,以及药化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与监管成效,随机抽取辖区内7家单体药店、3家一级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验收记录完整性、储存养护规范性、销售管理合规性等关键环节,同时严格核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处方药销售环节安全规范。针对医疗机构,着重检查药房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药学服务的规范化建设情况,以及药品追溯系统使用和数据上传情况,保障药品从采购到使用的全链条可追溯。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标识陈列药品问题,主要表现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违反药品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同时,个别单位未能现场提供完整的药品购进票据和验收记录,影响药品溯源管理的有效性。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开展现场普法教育,向相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记者 王守明 通讯员 张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