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监管创新,于今年9月形成《市场监管领域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建立“观察期”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包容审慎监管环境,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统一。
随着执法理念深刻转变,监管模式持续优化。该制度着力转变“以罚代管”传统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发生违法行为后,给予15至60天观察期。期间市场监管部门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制度明确适用于符合政策导向的新业态企业,同时严格划定安全底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领域不予适用。
典型案例中,安徽艾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无法证实“80米无蚊子”宣传效果涉嫌虚假宣传。考虑到企业属首次违法、危害轻微且及时整改,市场监管局依法免予处罚,既维护市场秩序,又为企业提供整改机会。
随着执法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公信力不断提升。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烈山区市场监管局始终保持对民生安全领域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通过“铁拳”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起。2025年至今,全局办理案件中免于处罚18件、从轻处罚14件、减轻处罚82件,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企业合规成效显著,发展动能加速集聚。执法“观察期”制度推动监管理念向“服务式监管”转变,通过指导帮扶促使企业主动整改,提升执法效能,为中小企业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下一步,烈山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助企为民的理念,不断完善执法观察期制度的实施细则与配套措施,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
■记者王守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