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机构通过精准指导,使一起因燃气经营许可引发的行政争议在复议过程中得到有效化解,避免了“程序空转”,为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提供了有效路径,体现了行政复议制度在保障权益与促进依法行政之间的平衡作用。
据了解,“程序空转”是指行政案件在法律程序上反复流转,但实体争议始终未得到解决的状态。复议机构办案人员在审理中发现,被申请人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仅针对被申请人的程序问题。办案人员认为,仅就程序问题开展复议无法实质性解决申请人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争议。
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复议机构办案人员没有简单地就程序问题进行裁决,而是从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角度出发,向申请人释法明理,指出如果申请人仅针对行政程序瑕疵进行复议,即使支持了申请人的请求,也可能只获得责令重作的效果,无法直接解决申请人能否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实质问题,从而可能导致“程序空转”。办案人员建议,申请人可重新向被申请人提出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待行政机关作出准许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后,如不服可再申请行政复议。经调解,最终本案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告终。
本案的处理方式,体现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立法目的,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而非简单的程序性裁判。这一做法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推动行政争议得到高效化解,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余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