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判刑!淮北家住2楼以上的注意!

2025-06-09 13:12    南谯区法院、人民日报、央视新闻

6月4日

滁州市南谯法院在同乐街道

微法庭公开审理了

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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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被告人张某居住在滁州市某小区。2024年12月5日凌晨至12月13日晚,张某因对楼下被害人黄某经营的饭店的营业噪音不满,先后四次通过自家厨房窗户向该店门口扔掷玻璃啤酒瓶、生活垃圾等,造成黄某的轿车车顶轻微损坏。事发后,黄某迅速报警,警方通过现场侦查、走访调查以及监控视频等手段,锁定了张某。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从高层建筑物多次抛掷啤酒瓶等杂物,造成他人车辆受损,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张某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脸上满是懊悔之色,称当时没有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鉴于其认罪认罚且赔偿获谅解,依法从宽处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因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淮北君提醒

高空抛物危害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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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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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市民

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

需及时报警

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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