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
滁州市南谯法院在同乐街道
微法庭公开审理了
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

案件回顾
被告人张某居住在滁州市某小区。2024年12月5日凌晨至12月13日晚,张某因对楼下被害人黄某经营的饭店的营业噪音不满,先后四次通过自家厨房窗户向该店门口扔掷玻璃啤酒瓶、生活垃圾等,造成黄某的轿车车顶轻微损坏。事发后,黄某迅速报警,警方通过现场侦查、走访调查以及监控视频等手段,锁定了张某。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从高层建筑物多次抛掷啤酒瓶等杂物,造成他人车辆受损,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张某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脸上满是懊悔之色,称当时没有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鉴于其认罪认罚且赔偿获谅解,依法从宽处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因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淮北君提醒
高空抛物危害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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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市民
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
需及时报警
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