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人民“钱袋子”把钱花在“刀刃上”——濉溪县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5-29 08:04    淮北新闻网

2024年11月,濉溪县出台《关于调整镇(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来,县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省市县发展大局和自身发展实际,聚焦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等问题,不断探索健全镇(园区)财政体制改革新举措,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濉溪县致力于管好人民“钱袋子”,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为民理财、为民服务,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工作思路,重新核定镇(园区)收入基数和超收分成比例。以各镇(园区)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为基数,会同税务部门摸清各镇(园区)辖区内税源情况,综合考虑核定收入基数。将镇(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收入基数的部分,县与镇(园区)按一定比例分成。同时,推行短收扣支,对没有完成当年下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的镇(园区),按不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少收的比例扣减经费,扣减经费在年终清算时从当年收入中扣除。

濉溪县深化基层财政体制改革事项伊始,也曾遇到质疑。部分镇(园区)认为,个别地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提出改革是为了“甩包袱”。为此,濉溪县委、县政府进行多次调研座谈,强调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增加镇(园区)可用财力,提高民生保障能力,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主要路径是通过明确县、镇(园区)事权和支出责任,赋予镇(园区)更多财政自主权,克服权责不清、财权不匹配问题,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监管有效、可持续强的基层财政体系。推动各镇(园区)打消顾虑,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合力形成改革方案。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濉溪县坚持系统观念,通过改革,将镇(园区)财源建设成果与其经济利益直接挂钩,财源建设抓得好的镇(园区)收入分成就多,抓得差的镇(园区)收入分成就少,推动镇(园区)从伸手“要钱、花钱”到动脑“挣钱、省钱”良性转变,调动镇(园区)参与财源建设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解决镇(园区)财政过度依赖县级财政问题。坚持权责统一,一方面赋予各镇(园区)更大的自主权,另一方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年度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预算级次和规范程序拨付资金。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监控预警,动态跟踪年度预算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确保财政资金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进一步增强基层财政运行可持续性,提高基层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通讯员刘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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