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最大限度地维系儿童原有家庭环境,保障其生存、保护和发展权益。
严格动态管理。执行“申请、查验、确认”认定流程,精准开展认定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对到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因其他因素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程序次月停发其基本生活费。
及时更新信息。通过媒体宣传、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对孤儿保障政策定期开展宣传。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档案遵循“分级管理、一人一档”原则,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同时将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管理,提高孤儿保障工作信息化水平。
规范资金发放。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对符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按月打卡发放。对孤儿监护人领取、使用基本生活费加以明确,确保基本生活费得到有效使用,真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及时足额将资金发放到位。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有812名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发放保障资金118.89万元。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宋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