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案件61547件(含诉前调案件16005件),审执结57631件,审限内结案率98.13%,结案标的额184.88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510件,审执结3278件。妥善审结全省首例涉外税收行政案件避免税收损失4.6亿元、成功调解国企和上市民企等8家企业亿元大案,受到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2项工作在全国法院、全省法院会议上作交流发言,21个集体、34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坚持围绕中心,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司法担当
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审结涉四大新兴产业集群案件235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涉金融案件2004件。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设立南湖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基地。服务园区建设,让企业留得住、能安心、发展好。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指标连续两个季度位居全省第二,荣获全市“经济发展暨为企优环境”先进集体、劳动竞赛一等奖,市营商办红榜表扬。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妥善审结涉企案件10233件,走访、接访企业431家。发挥破产保护功能,通过重整、和解程序帮助47家企业化解不良债务6.59亿元。在全省率先出台构建破产审判工作全融合大格局实施办法;杜集区法院“四度”融合,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被人民网、新华网报道。
融入高效能社会治理,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案件审理折射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的报告,1件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19个退休法官工作室三年来接待群众6000余人次,提供咨询、调解纠纷7900余件次,被最高法院、省高院推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市中院人民号荣获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濉溪县法院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推进深层次府院联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一把手”出庭率全省领先。加强与市工作专班对接,超前研判恒大、绿地等项目法律风险。金色云天项目经过7年融资续建,在法院主持下,由破产企业和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债权清偿率达70.03%,渐次交房7955套。加大政府债权执行力度,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35亿元,被省高院作为典型案例推介。深入开展“清仓终本案件,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18971件案件有效出清,被《安徽日报》报道。
二、坚持公正司法,在深耕主责主业中维护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受理刑事案件2435件,审结2354件,判处261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杨某等11人涉黑案,对首要分子从重判处。严惩暴力犯罪。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83名缅北诈骗罪犯受到严惩。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濉溪县人社局原股长姜某贪污案。
依法调处民商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24254件,审结23038件,结案标的额76.8亿元。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弘扬诚信意识,审结买卖等合同纠纷案件15622件。审结建设工程施工、房屋买卖等案件2291件,服务稳住楼市。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101件,依法规制“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2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知识产权优秀案例。
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859件,审结810件。深化“三联三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95件。实现行政诉讼收案数、行政机关败诉率连续两年“双下降”。
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5221件,执结14311件,执行到位14.38亿元。每月开展“徽动执行”集中统一行动,执结案件634件。严打拒执行为,1986人主动履行2.31亿元。相山区法院挖掘历年执行数据,上线执行地图,实现按图索骥。在全省率先出台全流程执源治理意见,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全省第二低位,新收案件降幅全省第一。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优化司法供给中增进民生福祉
心连心办好民生案件,快审快结交通事故、教育医疗等纠纷案件1049件,审结生命健康、隐私名誉等纠纷案件365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判令23人向社会公开道歉、公益赔偿1916万元。同等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82件,追索劳动报酬4628万元;烈山区法院建立“1+N”劳动纠纷化解机制,被《人民法院报》报道。加强涉军维权工作。
全方位保护弱势群体,依法保护妇女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866件。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帮助46名未成年人回归社会,53名法治副校长走进学校举行法治宣讲90场,1.4万余名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做好“一老一小”司法保护,判决292人承担抚养赡养义务。
多渠道促进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市人大常委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定,万人起诉率连续三年保持全省低位。拓展诉调对接平台,70家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13874件,被《人民法院报》2次报道。发挥和谐茶室引领作用,相山区法院打造红色调解室,杜集区法院建设“杜渐防微”调解委员会,烈山区法院设立全省首家代表委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室。充分发挥法院调解职能,12104件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一站式优化诉讼服务,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上门立案4004件,12368热线解答群众咨询20528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十佳诉讼服务中心。制定判后答疑意见,答疑6800余件次。建成集中送达中心,电子送达8.7万次,送达时间降幅超50%。落实信访法治化要求,院领导每周接访、包案化解、定期调度。建立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听证员库,对31件信访案件开展听证。推进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法院信访案件和初信初访数量“双下降”。
四、坚持深化改革,在锐意探索创新中增创发展优势
放管结合压实司法责任,健全完善独任庭、合议庭办案机制。修改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高效讨论案件1236件;审委会召开144次会议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39件。院庭长带头办案20520件,占比82.25%;监管“四类案件”460件,阅核案件10256件。
质效齐抓强化审判管理,加强党组对执法办案的领导,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优于或处于合理区间。出台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平均结案时间排名全省第三低位。加强对下指导,二审改判230件,发回重审56件。
纵横联动配优审判资源,优化审判人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一批80、90后干警走上中层岗位。作为全省法院唯一的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分岗位设置“共性+个性+弹性”指标考核体系。实施聘用制书记员分级管理改革。
建用并重打造智慧法院。用好信息化手段,为审判执行赋能增效。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积极回应群众远程庭审需求,线上开庭1627次。公开裁判文书8264份。
五、坚持党的领导,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锻造法院铁军
把准政治机关定位,市委高度重视法院工作,定期听取党组工作汇报。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强化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协管。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系统党建“红色引擎+1235”创建,濉溪县法院“小推车”心连心服务站荣获全省法院首届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市中院第三党支部党建工作荣获市直机关“十佳党建品牌”和全市基层党建典型案例。
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培训干警3800余人次。开展岗位练兵。高度重视审判理论研究,全市法院15篇案例、论文在上级法院获奖。
推进全面从严治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六、坚持广聚共识,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改进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询问营商环境,研究推进府院联动。配合省高院开展人大代表跨区视察法院活动,邀请代表视察法院、见证执行等350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8件、关注案件4件。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办理政协提案1件,诚恳听取政协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4次,认真办理检察建议134件、抗诉案件31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18件。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联合市传媒中心开办42期法院在线。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严格公正司法,坚守为民初心,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坚定不移。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全力以赴。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助力社会治理。
在抓好执法办案上聚焦用力。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压紧压实审判责任、管理责任。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加大对下监督指导力度。
在践行为民宗旨上用心用情。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不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持续发力解决执行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
在深化司法改革上锐意进取。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在锻造法院队伍上从严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