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
也是有关违法犯罪的高发期
为了谋取利益
一些个人或商户
在没有取得资质的情况下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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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关注自身安全,发现身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从速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濉溪县、相山区
正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
濉溪县正在严查
01
2024年12月9日,濉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百善派出所在黄新庄李某家中收缴非法储藏的烟花爆竹702件。
02
2024年12月14日,濉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濉河派出所联合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在八里村杨某经营的超市内查处并收缴烟花爆竹521件。
03
2024年12月19日,濉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南坪镇半铺村张某家中发现其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大量烟花爆竹,随后在南坪派出所和县应急管理局的协助下现场收缴烟花爆竹188件。
相山区正在严查
01
2025年1月5日,执法人员在相山区港利上城国际小区查处违法售卖烟花爆竹,现场清点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0余件。
02
1月7日,相山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街道等单位在李楼社区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共收缴各类烟花爆竹450余件,目前该案件由区应急局、公安分局联合调查处理中。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特别是把烟花爆竹储存在小区、民房
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
厂房、仓库等场所内
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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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
导致儿童伤亡案例
1、2024年2月12日晚上8点20分左右,某地,一枚烟花击中10岁男孩后脑勺爆炸,男孩当场倒地昏迷,经过5天的全力抢救,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2、2023年1月21日,某地一7岁男童被邻居扔偏的炮仗炸伤,导致其右臂被截肢,右脸右耳被缝十多针。
那么
如何防范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以下安全提示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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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淮北君倡议
不购买、不运输、不销售、
不储存、不燃放
烟花爆竹
来源:濉溪警方、淮北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