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为进一步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职能,推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系统积极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排查行动。
此次劳动保护监督排查行动包括:安全生产职工监督。监督企业推进“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形成职代会专题审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机制。事故隐患职工知情。监督企业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岗位风险职工清楚。维护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岗位危险定级、岗位风险告知、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等方面情况,确保职工熟知所在岗位的风险。职工安全培训到位。监督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别是危险岗位、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职工安全防护到位。监督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向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此外,劳动保护监督排查行动还将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隐患风险防范化解,通过发动企业自查和工会抽查的方式,依法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于排查中发现问题的采取“一函两书”督促整改,广泛发动职工参与隐患“随手拍”、争做“吹哨人”等活动,筑牢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职工防线。
记者徐志勤 通讯员马宗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