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市传媒中心: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文化、广电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5〕15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播音主持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申报播音主持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关于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广发〔2022〕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申报材料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请申报人务必仔细查阅,并按要求执行。
(一)个人申报
1.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起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10月31日。申报人请务必于2025年10月31日24时前点击提交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终止申报流程。
2.申报入口: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在“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后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严格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身份证、《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继续教育、业绩、论文、年度考核(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等申报材料。其中,工作经历应当分段准确填写,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4.2025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打码具体要求详见《隐藏个人关键敏感信息问题解答》(附件2)。所有“打码版”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5.业务自传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内容须如实反映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尤其是近年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特长、专业成果、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篇幅不超过3000字。
6.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字),也可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请参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政策解答口径》。
7.申报人须提供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荣誉奖项等,网上申报时可以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应当提供立项批复、结项申请、结项证书和本人科研成果等完整材料;主持调查发掘非遗项目、主持策划文博展览等材料中,应当提供其他主要参与者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
8.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每篇论文(著作)一个文档。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非法刊物、互联网、内刊、特刊、增刊、论文集上的论文、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所提供的学术论文均须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采取申报人自查与评审委员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申报人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或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网站对报送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提交申报论文的重复率检测报告,评委会组建单位将适时进行抽查核实。申报人对重复率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重复率检测使用的论文与纸质论文、电子版论文三者须保持一致),抽查情况与本人提供的报告不一致的,以重复率较高的报告为准。论文重复率超过30%不得提交。
9.申报播音主持系列职称人员,需提供2024年以来能够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时间约10分钟的节目U盘1个(广播节目播音员主持人提供mp3格式音频文件,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提供mp4格式视频文件,并通过录音或字幕形式注明节目名称及播出日期。音视频文件命名为“姓名-工作单位”)。其中“新闻”节目5分钟、“专题”节目5分钟。如系主持人节目,主持人语言应占节目时间的40%以上。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提供的节目要有正面形象。
10.申报播音主持系列职称人员,需提供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尤其是近5年来完成紧急或突发性的直播任务,参与重大活动、重大题材、重要战役性报道任务情况,以及每年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任务工作量等相关佐证材料(可以按年度排序,放在一个文档上传)。
11.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中下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新文艺群体、自由职业者需提供个人社保参保凭证,未参保人员提供未参保证明。
(二)部门审核
1.审核时间:各县(区)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其他有关单位网上审核并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8: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审核流程: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
相关单位按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退回至本人。评委会组建单位初审退回后,可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审核,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退回修改意见将通过申报系统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须按要求修改,用人单位须逐项审核修改情况,待材料符合要求后重新提交并再次逐级审核。
3.上传委托评审函:按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向评审委员会出具委托评审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线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并打印盖章上传职称申报平台。
4.破格申报人员审核:破格申报职称人员须填写打印《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连同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线下报送审核(报送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四、《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中有关业绩条件的补充说明
自2023年起,“安徽播音与主持优秀作品一等作品、二等作品”分别等同于《安徽省播音主持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业绩条件中的“安徽播音与主持作品奖一等奖、二等奖”“安徽省广播电视优秀播音员主持人最佳播音员主持人1次、优秀播音员主持人1次”。
五、申请直接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程序
申请直接认定播音主持系列中、初级职称由我部线下集中办理,接受纸质材料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之前。
1.直接认定所需材料:申请人需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安徽省XX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附件5),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委托认定函》《申报认定XX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6),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一并线下报送。其中,播音主持系列需提供播音员主持人证。
2.直接认定证书发放:认定完成后,申请人需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首次登录需先注册、完善信息,选择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职称评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个人中心”→“我的职称”处上传证件照片,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资历、继续教育、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扫描上传),具体要求请在系统中“填报说明”栏内自行查阅。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项目材料、著作、教材、音视频资料等不便于完整上传的业绩材料可线下报送(报送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二)用人单位审核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把初审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并逐一核实“原始版”与“打码版”材料的一致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凡因用人单位或审核单位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予以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落实诚信承诺要求。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对存在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四)专业答辩要求。申报播音主持系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由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的专业答辩。专业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评审环节,专业答辩成绩3年内有效(含申报当年);未参加专业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专业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任职年限要求。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申报高级职称基本任职年限为满5年,即2020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通过直接认定方式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其中,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七、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点: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08号,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行政中心九楼913室)。
联系人:杨梦璇,联系电话:0561-3198913。
附件:
中共淮北市委宣传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