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濉溪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发改委持续在全面改革上做文章、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推动各项改革举措有机衔接、有效贯通、有序联动,努力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加快濉溪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稳步推进独立工矿区试点改革
濉溪县发改委坚定不移把项目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围绕国家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支持方向,充分用好相关政策,精准谋划项目。组织编制了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三年实施方案,谋划实施项目10个,总投资11.92亿元,对项目种类,先后急缓进行细化分类,为推进矿区转型发展打好基础。多渠道融资,破解项目资金问题。统筹利用专项债、政策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等多种方式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问题。破解土地瓶颈,精准保障项目用地。按周定期调度,强化协调联动,针对有关项目重要事项进行一事一议。积极协调各部门研究破解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实项目前期,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成立市、县两级推动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项目制定“一项目一方案”,倒排项目推进时间节点,制定项目推进甘特图,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实项目责任。
与此同时,濉溪县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基础配套提升、产业转型发展,紧抓项目落实,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作初见成效。充分采纳群众意愿,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多元化推进群众搬迁安置工作。着力完善基础配套,刘桥镇独立工矿区范围内建成卫生院1所,新增床位40张;完成百善煤矿独立工矿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约3公里,初步改善矿区出行及生产条件;刘桥镇独立工矿区谋划新建小学一所,现已开工实施,预计建成后可新增小学班级24个,共1024个学位。着力打造创业平台,完成百善镇独立工矿区产业承接区部分路网工程,有效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及营商环境,间接带动新增就业岗位超1000个。预计整体建成后,可实现带动近4000人就业,人均月增收2000元以上。
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濉溪县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镇(园区)、县直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屋顶分布式光伏推进试点工作统一协调、指导和监督,规范全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市场秩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竞争不垄断”原则,严格落实“五不”要求,不搞行政命令,成熟一片、开发一片,认真总结,不断创新。协同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每季度印发濉溪地区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帮助屋顶分布式光伏安装开发企业精准开发我县屋顶资源。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投资主体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企、进户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和相关企业投入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
截至今年上半年,濉溪县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43.22万千瓦,目标完成率达到204%,人均屋顶分布式光伏容量提升至0.38千瓦,年发绿电约5.5亿千瓦时,为县域能源体系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因地制宜推进水价改革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濉溪县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相关程序规定,在认真进行供水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科学制定定价方案的基础上,经报县政府批准,建立完善城市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两项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全县居民用户节水意识,引导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节约用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了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对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无止境,砥砺再出发。据介绍,下一步,濉溪县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调度,深化项目责任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协同,确保按计划推进。积极对接市供电部门,加大电网投资力度,破解分布式光伏接入消纳等问题,探索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可观、可测、可控装置,加大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引导各用水主体树立节水观念,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挺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首席记者 肖干 通讯员 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