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
淮北市出租车驾驶员“红黑榜”公布
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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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方出租车公司:
聂首峰 皖FD25992
司道全 皖FT1223
丁允民 皖FDT0688
万泰出租车公司:
倪磊 皖FT0682
赵信刚 皖FT0086
谭大辉 皖FT1782
荣昌出租车公司:
武彦玲 皖FT1531
王永新 皖FT2599
大众出租车公司:
龙梅花 皖FDT8586
姚怀彬 皖FT0915
以上出租车驾驶员年内无乘客投诉、日常运营规范,做到拾金不昧,热心帮助乘客,在行业内给予通报表扬,作为“最美出租车驾驶员”及先进评选参照依据。同时与2023年度出租车奖励补贴资金发放数额挂钩。
驰方出租车公司:
李祥杰 皖FT2770
江 洪 皖FT0378
荣昌出租车公司:
丁作德 皖FT2019
万泰出租车公司:
王永清 皖FDT9599
以上车辆因服务质量被乘客多次投诉并查实,在行业内给予通报曝光。同时与2023年度出租车奖励补贴资金发放数额挂钩。纳入驾驶员个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
接下来
让我们了解下
淮北市出租车行业“红黑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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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全市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出租车行业推出“红黑榜”制度,通过公布出租车驾驶员“红黑榜”,鼓励出租车驾驶员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警示违规经营的从业驾驶员,树立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车和从业驾驶员。
第三条 坚持激励与惩戒并重的原则,弘扬先进,鞭策落后,不断提升出租车从业驾驶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 “红黑榜”分红榜和黑榜,“红榜”是遵纪守法、规范运营、文明热情服务,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出租车驾驶员。“黑榜”是存在服务质量、违规运营或其他不文明行为被乘客多次投诉,或因违法违规行为多次被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以及被社会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的出租车驾驶员。
第五条 纳入“红榜”的出租车及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情形:
(一)服从行业管理、遵守法律法规;
(二)车容车貌保持整洁;
(三)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热心公益等先进事迹的;
(四)热心帮助乘客,文明热情服务;
(五)受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点名表扬的,或先进事迹通过主流媒体报道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遵纪守法情形和社会公德倡导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的驾驶员、车辆不得入选“红榜”
(一)不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和调度的;不服从火车站出租车专用通道管理人员调度的;
(二)未注册上岗的驾驶员,未办理服务监督卡上岗的驾驶员;
(三)被投诉和举报存在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四)违规经营被处罚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及不文明经营行为。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车辆,列入“黑榜”:
(一)不服从行业部门管理,情节严重的;
(二)多次受到各类群众投诉有违规经营等侵害乘客权益行为,且经查证属实;
(三)多次违规经营被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四)违规违法行为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罢运、堵车、聚集等扰乱公共秩序的;
(六)发生殴打、威胁、恐吓、骚扰乘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第八条 认定
(一)“红榜”每月由市运管中心出租客运分中心收集有关主流媒体报道,公司推荐的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并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并在年度内无乘客投诉,日常运营规范,根据驾驶员主要事迹进行分类和认定。
(二)“黑榜”每月从12328、12345热线等各种渠道投诉经查实的办件;执法部门提供的被依法行政处罚的驾驶员及车辆名单;被社会媒体曝光的车辆及驾驶员名单中采集认定。
第九条 发布
每季度通过“淮北运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红黑榜”中车辆、驾驶员有关信息,每年年底对“红黑榜”进行一次汇总。
第十条 奖惩
(一)对于年度内列入“红榜”次数较多的驾驶员优先参与各类评先选优,结合“最干净出租车、五星级驾驶员”创建活动,每年评选出一批模范典型,颁发荣誉证书,树立行业模范典型。
(二)针对列入黑榜的出租车从业驾驶员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曝光,纳入驾驶员个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到公司参加针对性培训学习,并与年度出租车奖励补贴资金发放数额挂钩。同时为加大惩戒力度,对列入黑榜的出租车驾驶员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进入火车站出租车专用通道载客经营。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