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首例拒执罪案件被告人获刑8个月

2025-11-03 08:56    淮北新闻网

 

 

10月29日下午,相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任某某拒不执行判决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2025年淮北市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首例宣判的拒执罪案件。

胡某某与朱某某、被告人任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生效判决判令朱某某、任某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经胡某某申请,相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依法向任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采取查封房产、扣留工资、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经查,2022年3月至2025年4月期间,任某某为逃避执行,采取打零工、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等方式隐匿实际收入,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结算等形式累计收取劳动报酬30余万元,所得款项均未用于履行判决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5年10月下旬,淮北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暨执行联动会议,正式启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旨在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此次宣判的任某某拒执案,是专项行动启动后全市首例判决案件,标志着淮北市在深化解决“执行难”、捍卫司法权威的工作中迈出坚实一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既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司法实践中,部分被执行人妄图通过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方式对抗法律,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沦为“一纸空文”,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实现。相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任某某作出刑事判决,既是对其拒执行为的严惩,更向所有心存侥幸、意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明确警告:任何挑战司法底线、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下一步,相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与检察、公安机关的联动协作机制,保持对拒执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常态化开展拒执违法犯罪打击工作,努力让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落到实处,以司法实践维护法治权威,为构建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讯员杨晓

视频新闻
Copyright © 2016 - 2020 www.hb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4005324号-2 皖网宣备07004号 皖公网安备34060002020003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412021000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232006
版权所有:淮北市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