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打出“组合拳”破解停车难题

2025-05-19 08:44    淮北新闻网

5月16日,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淮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就《办法》的背景依据、制定过程、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为缓解城市停车矛盾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市汽车保有量已近50万辆,然而机动车停车场(不包含小区)仅有270处,停车泊位总计4.5万个,其中公共停车场89处,泊位2.6万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181处,泊位1.9万个,停车矛盾日益突出。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2024年3月,市城市管理局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研我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和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查处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外地停车场管理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起草了《淮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后,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4年12月25日,《办法》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2月27日印发,自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办法》共二十四条,内容涵盖多个关键方面。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机动车停车场定义及管理基本原则,界定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规划确定公共停车场用地;要求除临时停车场外,公共停车场需配套建设智能化停车设施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和无障碍停车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配建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明确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决定设置和撤除临时停车泊位;规定收费公共停车场经营者须在投入使用15日内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备。

发布会上,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记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办法》亮点突出,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要配套建设智能化等设施;鼓励停车场错时开放;在停车问题突出区域合理设置和撤除临时停车泊位。向社会有偿开放的其他配建停车场参照收费公共停车场管理,需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备。停车场经营者报备时需提供经营者基本信息、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等七类资料。

自《办法》实施以来,市城管局积极行动,全面摸排停车资源,市区范围内设置免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14864个;开展专项整治,清理侵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62处共110个;规范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对19家经营性社会停车场进行检查整改。

接下来,市城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市民知晓率,引导文明停车;强化专项整治,针对重点路段和区域的停车乱象进行集中清理;强化部门协同,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检查,规范停车场经营秩序,切实改善城市停车环境。

记者朱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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