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方中小银行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快组建淮北市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提升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的能力,打造更具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现代金融企业,经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淮北农商银行、濉溪农商银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淮北农商银行拟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濉溪农商银行,现对外公告,公告期60天,自2024年3月16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
淮北农商银行与濉溪农商银行组建淮北市统一法人农商银行(以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暂定简称“淮北农商银行”),同意成立并授权淮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专职专责推进组建淮北农商银行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处置净资产等工作,以及办理淮北农商银行组建相关的其他事项。淮北农商银行、濉溪农商银行原股东股份,按照监管规定及政策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淮北农商银行、濉溪农商银行的所有债权和债务由组建后的淮北农商银行承接。淮北农商银行和濉溪农商银行自清产核资评估基准日后至完成吸收合并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由合并后的淮北农商银行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和承担。
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两家农商银行的债权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债务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吸收合并改革将在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正式实施,改革期间各项业务和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淮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