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双下降”,2023年水土流失面积18.96平方公里,比2022年减少0.3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99.31%。
层层压实责任。将水土保持率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县区全面建立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相关工作。持续深化落实水土保持“放管服”要求,积极引入水土保持“管家”服务,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统一监测、宣传培训、工作流程解答等“一站式”服务,监测成果供园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共享使用。
强化部门联动。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非煤矿山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督查,下发专项督查意见并整改完毕,不断推动实现“管行业、管建设、管生产必须管水保”。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强化信用监管、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申报清洁小流域。按照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省水利厅年度工作要点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成功申报烈山区化家湖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目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并入选省厅项目库,可获得省级补助资金300万元。
加强全流程监管。从严审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连续2年开展县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一县区一单反馈整改;分类分批次对全市75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对4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自主验收核查。
持续遥感监管。我市遥感监管违法违规项目数量逐年递减,2023年水利部下发的图斑比2022年同比减少45%,违法违规项目同比减少35%。目前,2023年水利部下发图斑整改销号进度87%。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俞晶娜
实习生 高雪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