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不戴头盔当成一件小事

2022-01-08 08:58    淮北新闻网

1月1日起,《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当天上午,我市交警依据条例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出了全省第一张针对电动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的罚单。消息一出就引起不少市民热议。大多数市民为此拍手叫好,但也有个别市民觉得这是“小题大做”。小小头盔看似不起眼,对于交通安全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别把不戴头盔当成一件小事。

当下,因电动车经济、便捷,遇到上班、接送孩子上下学、去菜市场买菜等情况,骑电动车有时比开车还要方便。越来越多的电动车穿梭在大街小巷,然而由此带来的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佩戴头盔成为避免事故的一道重要防线。经过公安交管部门的集中整治,如今不戴头盔的人少了很多,但有些人依旧我行我素,拿生命做赌注,觉得戴头盔只是件可有可无的小事。

从安全角度来说,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人来说,就如同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驾驶人的一道生命安全防线,应当正确佩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头盔可吸收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在事故发生的瞬间,头盔可能就是“救命盔”。因此,行车上路,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是对自己、对社会最大的负责。

从法律意义上看,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是对交通法规的一种漠视。其实,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头盔不仅是社会公众应当掌握的交通安全常识,也已写入条例中。已经实施的《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骑电动车戴头盔远未成为一种日常习惯和行为自觉。

佩戴头盔看似事小,实则“关乎重大”。但全社会交通安全习惯的养成并非朝夕可成,还需久久为功。如今,随着《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实施,以违法成本倒逼公众重视佩戴头盔,无疑是最有力的举措。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每位电动车驾驶人都能自觉佩戴头盔,让安全头盔成为文明出行的标配。有关部门也应立足实际,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在严格依法执法的同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让交通安全习惯不断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 赵文杰 任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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