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兴起,催生了一批数量庞大、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其就业容量大、进入门槛低、灵活性和兼职性强等特点,这类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仅我市,截至去年底就有快递员、网约车驾驶员、外卖送餐员等4万余人。
然而,这个群体也面临着烦恼,用工形式多样,劳动关系复杂;劳动收入以提成为主,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绝大多数缺乏“五险一金”等保障。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随即也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从健全制度入手,为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突出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案。
制度贵在执行重在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阶段,意味着也为相关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划出了“硬杠杠”。笔者认为,如何为劳动者撑起“保护伞”,还需为企业念好“紧箍咒”。
强化责任意识是抓好制度执行落实的根本,加大查处力度是抓好制度执行落实的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究其原因一是责任意识缺乏;二是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查处,缺少应有的惩戒。例如,把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到企业诚信建设中,对制度执行不彻底的,给“黄牌”警告,勒令整改、追究责任;对严重违背制度的,进入“黑名单”,不能参加相关评选和享受有关政府资金奖励扶持。倒逼企业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意识,养成自觉主动执行落实制度的习惯,把执行落实制度转化为工作标准和自觉行动,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政策规定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带来更可靠的保障、实打实的红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维护劳动者权益,就是维护企业自身。唯有切实履行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责任,企业才能将发展壮大建立在合法合规、健康有序的基础上,从而推动经济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 高小莹 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