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三大:确立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2022-10-12 08:54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代表着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邓小平主持开幕式。大会作的报告题为《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党的十三大的中心任务是坚持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加快和深化改革,进一步确定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确定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

大会首次以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由委员175人、候补委员110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由委员200人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委员69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的突出贡献,是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大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作了系统阐述,指出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

大会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概括为: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起来说,它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党的十三大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确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伴随改革开放实践逐步形成的,也是根据邓小平关于中国实现现代化步骤的战略构想提出来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对中华民族百年图强的宏伟目标作了积极而稳妥的规划,既体现了党和人民勇于进取的雄心壮志,又反映了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的科学精神,是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重大成果。实践证明,“三步走”是中国迈向现代化的正确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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