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全面打响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2022-09-29 09:23   

9月20日起,为守护好濉溪的蓝天白云,确保县域空气质量稳定向好,濉溪县在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力促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濉溪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全面防范与重点管控秸秆禁烧行为,不断夯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保护改善濉溪县大气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党政同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落实“一镇(村)一策”,充分发挥镇(园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赢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确保实现“零火点、不误农时”目标。

全县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四套班子包保领导一线督导镇(园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镇(园区)、村(社区)、农户、农机手和县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

工作措施上,濉溪县成立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和执法组。同时,实行禁烧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制度,建立党员联户包保制度,建立财政供给干部包保制度,建立县级“两代表一委员”包保制度。

根据省、市巡查和国家卫星火点监测通报情况,从9月20日起,濉溪县对各镇(园区)按照火点个数和巡查通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县领导现场发现的火点,责令镇(园区)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纳入全县综禁工作考核。对不按作业合同执行的农机手,村(社区)责令停止作业,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由各镇(园区)统一掌握,用于秸秆禁烧。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一律进行前期调查处理,需要拘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移送公安机关继续办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罚款;对被动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地块有主动焚烧行为和被动过火现象的农户,镇(园区)在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花名册时,该类农户不在补贴之列,不得享受补贴。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处理。




记者 吴永生

通讯员 徐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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