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市杜集区委办公室文件
杜办发〔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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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杜集区委办公室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杜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杜集区委办公室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杜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根据《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办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杜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以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加快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和新时代美好杜集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在自然资源、空间形态、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文化等方面差异,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遵循规律、注重实效,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刀切,不搞齐步走,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味道,强化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保护,加强乡土文脉传承。综合提升村、水、林、田、路整体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以人为本、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制定规划、项目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村民、社会和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积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明晰责任,分级分工抓好落实。镇、街道办事处履行实施主体责任,具体落实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0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所有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完成一万五千户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保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健全。
基础条件较好、地理位置优越的村庄,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户用厕所无害化卫生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
其他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力争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优先安排美丽乡村中心村和贫困村环境整治,尽快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按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依据“城乡一体、全域统筹、设施共享”原则,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垃圾收运“全封闭、压缩化、高效率、数字化”。基础条件较好的镇、村开展示范试点,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末端处理”运行体系,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镇、村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村转移;明确治理措施,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9年完成整治任务。统筹实施农村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80%以上。(区城管局、区农水局、区环保局、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坚持“卫生、经济、适用、环保”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每年完成0.5万户左右自然村卫生厕所改造。农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塌陷区治理、危房改造、宅基地审批以及其他新、改建农户住宅时,应统筹配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厕所改造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组织实施,强化改厕实施管理,引导农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改厕验收合格后,按照验新拆旧原则,全面拆除原有非卫生厕所,防止旱厕“死灰复燃”。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美丽乡村中心村、旅游村、特色村等都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要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镇村及景区,要按标准配建旅游厕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文旅体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分步实施污水治理。到2020年底,全区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全部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完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污水。科学制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镇政府驻地采用集中或者相对集中处理模式,服务半径应考虑向附近村庄延伸,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污水治理需求;未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系统的村庄,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坚持厂(站)网并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与污水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确保污水收集水质水量稳定。(区住建局、区卫计委、区发改委、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鼓励农村开展生活用水计量计费,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鼓励采用各种方式,加强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纳入河长制、湖长制任务推进,明确农村河塘沟渠管控范围。结合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拆除沟渠堵坝等阻水障碍物,实施河塘沟渠水系连通。(区农水局、区环保局、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推进农村道路硬化,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实现户户通。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等级和宽度。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村内主街道和通村组道路要确保安全通畅。因地制宜选择路面硬化材料,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和拆旧废弃建筑材料,鼓励生态化铺装。(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深入开展两治、三清、四拆、五净。两治即治理污水横流,治理管线乱扯;三清即清理非法广告,清理草堆、杂物,清理垃圾、粪便;四拆即拆危墙圈舍,拆违章建筑,拆破危房屋,拆淘汰旱厕;五净即农户庭院净、室内净、厨房净、个人净、厕所净行动,整治村庄公共空间,营造干净整洁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标识标牌,满足农村基础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开展田园建筑示范,鼓励优秀设计单位和设计师下乡,发挥农村能工巧匠作用,引导建设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具有时代特征的绿色宜居农房。尊重农民意愿,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文旅体局、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村庄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村周边、山场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以乡土乔木、果树种植为主,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森林村庄;全面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提升绿化效果,房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等,建设优美宜居的生活生态空间。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续开展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国家级卫生镇,高岳街道办事处、朔里镇、石台镇省级卫生镇,段园镇市级卫生镇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卫计委、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地方戏剧、腰鼓、剪纸等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回归乡村,让乡村文脉代代传承。(区文旅体局、区民政局、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区域乡村建设规划,鼓励推行多规合一,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2020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分别达到60%、100%。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编制要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以农房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村庄规划要通俗易懂,基本要求应纳入村规民约,在村内展示规划成果,确保村民看得到、看得懂。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各镇、各街道、区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国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建设管护机制。推进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实行第三方管护,推行农村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综合考虑村民经济承受能力和意愿等,合理确定付费项目和标准。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依法依规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计委、区农水局、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一组一会”作用,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镇、各街道负责)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结合村庄实际,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行改善人居环境。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组织发动村民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建设美丽家园。(各镇、各街道负责)
(三)提高村民文明素养。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统筹推进全域文明,推动文明创建向镇村延伸拓展。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开放式党校、乡村振兴学院作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提高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激发农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整治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各镇、各街道负责)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塌陷区居民迁建等相关项目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区财政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所获土地指标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拓宽金融支持渠道。积极通过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取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与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合作,鼓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充分发挥区域网点较多、与“三农”联系紧密的优势,深入农村主动与企业和项目对接,在信贷计划安排上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倾斜。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鼓励采取全区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组织规划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开展设计下乡活动。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镇(街道、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整治能力和水平。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镇、街道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做好与既有工作的衔接,科学合理编制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路线图、时间表、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等内容,量化指标要求,于2019年2月底报前杜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审查备案。(各镇、各街道负责)
(二)建立整治项目库。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分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项目包,科学安排整治任务、实施时限和投资规模,构建从政策出台到项目落地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区发改委、各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示范带动。在整体推进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活动,分别选择1-2个镇、街道和若干村开展试点示范,采取有效措施,在2019年4月底前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已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要对标人居环境整治的新标准、新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城市和景区周边、产业基础较好的村庄,要结合当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建设标准,打造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负责)
(四)稳步推进整治任务。在总结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基础上,全面推广示范镇(街道)、村在环境整治技术、方法、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依据总体目标任务,安排好年度整治任务。在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2020年,分别完成不低于现有村庄数量的70%、100%的整治任务,集中力量打好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管护水平。(各镇、各街道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杜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建立完善区负总责、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区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杜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做好协调工作。各镇、街道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导考核。依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镇(街道)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杜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杜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
2.重点任务分解表
3.农村厕所改造三年任务分解表
4.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
任务分解表
5.杜集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整治三年任务分解表
6.杜集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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