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2025-06-12  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必要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事故发生后30日内单位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30日后一年内个人申请不需要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诊断证明书一份(加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或医院公章)

4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为精简后期调查流程,需补充以下资料:

5、公示证明材料一份(个人申请可不提供);

6受伤所在月份的考勤表(打印系统截图,单位盖章),如果工作地点在井下,需提供受伤当日的井下定位;

7受伤后第一时间的门(急)诊病例原件(盖章),受伤后第一时间的检查报告(DR或者CT报告);住院病案首页(不住院不需要)

8本人自述和两个证人证言;

9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材料;

10用工单位对事故的追查报告;(个人申报)

11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请代理律师,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12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提供);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调查过程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

13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

14家庭住址证明(社区开具证明或者房产证复印件);

15上下班路线图(可手画、也可高德地图打印出来并标注好事故发生地点);

16工作时间表。

17、事故备案(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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