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公开遴选公示
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三年行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357号)文件要求,结合烈山区实际,公开遴选烈山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公开遴选烈山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六)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建设改造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重点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2个方向。乡镇菜市场改造升级,执行我省文明菜市行动相关管理规定。直播电商、电梯等设施设备可纳入支持范围。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单个项目,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80万元;
(二)申报项目,2023年以来有新增投资,且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营;
(三)单个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六大支持方向,且支持设备设施比例占有效投资额50%(含)以上;
(四)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和多头(部门)申请,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事项)不得重复享受各级政策资金奖补,市县已经出台实施的叠加政策除外;
(五)遵章守法、合规经营、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支持方式、标准
(一)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
(二)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三)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申报程序
(一)遴选公告发布
(二)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烈山区商务局。
(三)评审。烈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招标、评审工作,出具招标、评审结果。
(四)公示。烈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招标、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五、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烈山区商务局
联系方式:4086637
烈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