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我区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2024年我局发布信息累计375余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各相关科室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权责统一、分工明确、科室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3次,参加市、区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次。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聚焦营商环境,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信息;聚焦生态环境质量,发布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等信息;聚焦公共服务,发布环保宣传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信息;聚焦监管职能,发布生态环境执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信访等信息。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众参与。
三、业务学习情况。
政务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至今未发生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等错误公开事故。
四、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把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来抓,要求解读时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增加其它形式化解读。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针对面向公众发布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共发布政策文字解读信息1条,负责人解读信息1条,其它解读信息8条。
五、基层政务公开情况
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水平,规范发布内容和形式。重点公开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内容,今年以来发布信息158条。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我局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单位,一线的工作人员往往重业务轻宣传,与信息员对接不充分,导致信息不能及时收集上传;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