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521001 | 来信时间: | 2025-05-21 17: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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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烈山区望阳路与工行巷交口,西侧10米公共场所门口,编号为037的路灯杆中部,自北向南横跨大街,有一根无明显产权标识的断头缆线。造成一定安全隐患,且影响市容环境,请主管部门尽快核实产权单位。并考虑拆除该断头线缆。谢谢 | ||
答复单位: | 杨庄办事处 | 答复时间: | 2025-05-26 08:57:40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我办工作人员去实地核查后,告知此处路灯杆上方线缆是通信光缆而非电缆,已弃用,不存在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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