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杜环行〔2025〕17号
关于《淮北众城水泥公司5000t/d熟料生产线
生物质替代燃料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淮北众城水泥公司5000t/d熟料生产线生物质替代燃料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技术改造,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东山路202号淮北众城水泥公司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100亩(约66666.67m2)。2012年7月24日《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原淮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淮环行﹝2012﹞32号),2012年12月23日通过原淮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4﹞46号)。本次技改项目内容为:利用现有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新建替代燃料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系统一套,使用替代燃料代替部分燃煤,年处置10万吨替代燃料(废纺和生物质各5万吨)。本次技改项目仅涉及燃料改变,不新增项目产能(年产水泥熟料165万吨的生产能力不变),不改变依托工程的主体工艺,新增计量喂料系统等设施,项目实施后,依托现有5000t/d熟料生产线处置300t/d替代燃料,废纺和木屑仅用作替代部分燃煤。本项目已经杜集经济开发区备案(杜经开技改备〔2024〕7号)。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杜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碧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废纺和生物质堆棚采用全密闭措施,原料堆棚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66)排放;一线窑尾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高效袋式除尘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除尘脱销窑磨一体化”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95m高排气筒(DA046)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氟化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 34/ 3576-2020);有组织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以及重金属类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表1中的控制标准。二噁英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及2019修改单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氨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 34/ 3576-2020)中的限值;无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限值。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余热电站排水和生活污水。工艺冷却水、余热电站排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系列污水成套设备进行处理,其中10t/d用于绿化浇洒,其余30t/d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湖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本项目隔声、消声、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振等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其中废包装袋与废纺一起进入水泥窑进行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危废库、氨水存放区、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8、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9、本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浓度应当符合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及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SO:162.11t/a,颗粒物:171.9 t/a,NOx:756.25t/a)。
10、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及验收报告,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公司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杜集经济开发区做好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5年6月11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杜集经济开发区。
淮杜环行〔2025〕17号关于《淮北众城水泥公司5000td熟料生产线生物质替代燃料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