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制定《杜集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中共淮北市杜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4日
淮北市杜集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二、延包内容
1.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土地延包工作的一般按照: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八个程序进行。
2.延包路径。遵循民主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延包工作。一是对于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无异议的农户,支持直接按照二轮承包现状进行延包;少数有异议(含田块和家庭成员信息)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后进行延包。二是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在确保农村稳定的前提下,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批准,并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备案后,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三是对于集体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同意,优先解决无地少地农户需求,在此基础上,探索由集体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统一经营,所得收益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四是针对对于没有机动地、新增土地等缺地少地农户分地需求不能得到切实解决的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采取经济补偿、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妥善解决。
3.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探索解决人地矛盾、承包土地现状变动、农户私下调换土地、承包土地转让、承包农户消亡、举家外迁、农户家庭成员组成情况变化等问题的解决路径。三是探索跨村组跨乡镇问题的解决办法,如外嫁女等特殊群体在村组间乡镇间如何协调衔接等。四是探索人力物力保障路径,核算全区推进土地延包工作经费需求,如何有效降低成本等。五是鼓励有条件的村组,在农户自愿前提下,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的有效途径。
4.风险防控。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按照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要求开展延包试点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化解农村人地矛盾,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实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平稳过渡,有效衔接。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 (2024年6月前完成)
(一)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包括土地承包人口变化、农村土地现状、历史遗留问题等。
1.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
2.摸清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
3.清查核实土地承包档案。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档案为基础,对试点区域集体土地承包情况开展全面清查。摸清本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情况,查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方人员是否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低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人均承包地面积的农户详细情况等。
4.查清农村土地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重点摸清集体机动地、新增土地、二轮土地承包时适合家庭承包而未承包的土地、整户消亡承包地未交还集体的土地的空间位置、面积、使用情况等。
5.对二轮土地承包遗留下来的问题,如四至不清、漏登、错登、要求互换、分户等情况进行核实,将真实情况进行登记造册。
(二)制定细则。
1.各村民小组针对重点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公示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摸排情况表报送村土地承包到期延包工作组;
2.村土地承包到期延包工作组将根据摸排的情况,在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一组一策”制定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细则,并经各村民组召开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后公示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三)分类推进。
1.对于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无异议的农户,支持直接按照二轮承包现状进行延包;少数有异议(含田块和家庭成员信息)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后进行延包。
2.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在确保农村稳定的前提下,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批准,并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备案后,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
3.对于集体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同意,优先解决无地少地农户需求,在此基础上,探索由集体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统一经营,所得收益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
4.针对于没有机动地、新增土地等缺地少地农户分地需求不能得到切实解决的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采取经济补偿、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妥善解决。
第二阶段 (2024年6月-2024年10月)
1.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签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土地延包合同。
2.对需要修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收集农户变更经营权证需要的材料,安排第三方进行测绘修正,更新区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管理系统。
第三阶段 (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1.进一步理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探索土地延包工作中缺地少地农户需求的解决路径,完成各类工作档案的归档,延包工作基本完成。
2.将延包工作成果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成立延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和协调。镇(街道)村(社区)成立延包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推进辖区内土地延包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报区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政策支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土地政策,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具体的工作指导;区公安部门负责提供试点村农村人口户籍详细情况;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农村新增土地的具体情况;区人社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失地农民的各项惠农政策;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延包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得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区档案馆负责编制档案目录,制定档案整理标准;司法、信访、妇联等其他部门配合做好农村承包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三)压实工作责任。区级延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延包工作。保障土地延包工作力量,加强延包工作人员配备,保证延包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镇(街道)要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报表和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动延包工作有序进行。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大工作检查制度,用好“提示单、催办单、督办单”,做好工作提示,对明显落后进度的予以催办;将延包工作纳入对区直有关单位和镇(街道)党委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明工作纪律,借机侵害农民利益的将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