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日前,烈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禁塑套碗”专项行动,全面张贴《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使用塑料袋套碗提醒告诫书》。
靶向施策,聚焦高风险场景精准监管。专项行动针对辖区小餐饮“多、散、小”的特点,重点排查烫面店、早餐店、麻辣烫店、米线馆等高频使用塑料袋套碗的经营主体。执法人员在餐饮单位张贴告诫书时,特别提醒经营者:“用塑料袋盛装更易导致有害物质析出,应使用陶瓷碗或食品级容器直接盛装。”
长效监管,强化法律告知与责任明晰。执法人员在行动中向每一家餐饮单位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容器安全的相关条款,明确告知使用非食品级塑料袋套碗盛装热食属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采购和使用合规容器的法律责任。
小小塑料袋,关系大民生。通过此次全覆盖张贴和后续监管,烈山区市场监管局将推动形成“经营者自律、监管者尽责、消费者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让群众吃得更放心、更安心。
记者王守明通讯员王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