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通过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成功介入并推动解决了一起因采煤沉陷区补偿决定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了依法行政的力度与温度。
该案源于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就其采煤沉陷区相关补偿所作出的决定不服,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市司法局发现被申请人作出原决定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已被新的政策文件替代,遂依法撤销了原补偿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在60日内重新作出决定。然而,期限届满后,被申请人因需依据新文件规定,与相关煤矿企业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偿标准协议,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新的补偿决定工作。申请人遂再次向市司法局提出履行监督职责的申请,希望督促被申请人尽快作出决定。
面对这一因政策衔接和标准重构产生的“执行难”问题,市司法局并未简单采取问责方式,而是积极搭建对话平台,组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召开专题协调督促会。一方面认真听取申请人诉求,解释法律程序与政策变化;另一方面,督促被申请人说明工作进展、存在的客观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要求其明确时限、加快进度,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随后,市司法局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协调各方资源,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职责。
此案的成功解决,不仅及时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展现了行政监督在化解复杂纠纷中的柔性智慧。市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总结形成“监督+服务”工作模式,并将其推广至类似行政争议处理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与公信力,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的政民关系。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王云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