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首例拒执案件
成功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侦查


申请执行人葛某某与被执行人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濉溪法院于2021年7月依法判令金某某偿还借款246.68万元。判决生效后,金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金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通过网络查控及实地调查均未发现金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为打破僵局,执行干警深入调查,通过调取金某某的离婚登记信息,发现其与其前妻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涉嫌逃避债务。同时,经核查其微信支付流水发现,金某某的微信账户近一年内总收入与支出累计达20.34万元,其中消费支出共计586笔,总额超过16.4万元,另存在大量转账记录,并在某协会产生多笔消费,显示其具备履行能力。在掌握上述线索后,通过进一步排查,在金某某住处发现现金、存折及大量古玩字画。
上述证据充分证明,金某某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固定相关关键证据后,濉溪法院依法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