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红利如何落地 淮北市医保局为您解读惠企利民政策

2024-03-25 10:05:03    淮北新闻网

3月21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惠企利民政策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出台的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完善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完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和优化调整生育保险保障政策进行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医保统筹基金使用效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自2024年4月起,我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降低1.2个百分点,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2%。灵活就业人员由6.4%调整为5.44%。

在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就医,急诊抢救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线执行我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比例在我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15个百分点。参保职工跨省异地就医,急诊抢救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线执行我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比例在我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20个百分点。

在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方面,明确诊疗项目及耗材报销办法;调整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计算方式;取消慢病门诊用药目录,参保慢特病患者门诊费用报销不再受《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限制;调整部分病种保障待遇,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肺动脉高压、肺动脉多发性硬化由门诊慢特病调整为门诊特殊疾病进行保障。

在生育保险保障政策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标准,参保职工产前检查费用实行按人头限额支付,整个孕期最高支付限额由380元提高至600元。调整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保障标准,完善生育并发症及合并症保障待遇,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见习记者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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