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2024-04-28 09:09:00    淮北新闻网
4月24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一季度运行情况,解读《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1至3月,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11.44亿元,同比增长8.36%;提取住房公积金8.27亿元,同比下降3.69%;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1.99亿元,与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保持同步;截至2024年3月底,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6.5%,居全省第二位。第一季度贷款发放和购房提取合计3亿元公积金资金注入房地产市场,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保障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提升资金的统筹能力,保障资金运用最优化、收益最大化。全市共实现增值收益0.52亿元,同比增长1.90%,预计全年将超过2亿元。

发布会上,就市民关注的《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中对子女购房提取政策调整、职工贷款额度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进一步解读。与原政策相比,缴存人家庭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或偿还房贷,不再受户籍、未婚和购房次数限制,父母可凭两年期内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各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关于职工贷款额度问题,新政策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是5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若职工购买的商品房是被评定为绿色建筑的商品房,按评定星级最高贷款上限可上浮,具体为一、二、三星分别上浮10%、15%和20%。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月缴存额相对应档次,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即单职工分别由30万元、40万元、50万元调整到36万元、48万元、60万元,双职工分别由50万元、60万元、70万元调整到60万元、72万元、84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两项政策无法同时叠加,职工可选择其中一个就高使用。

记者 俞晓萌 实习生 刘茹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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