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事故当事人家属将一面绣着“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淮北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手中,对民警公开公正案件处理表示肯定,以及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的耐心细致表达敬意。
据悉,今年6月2日23时39分左右,刘某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长山路机动车道自北向南逆向行驶至南黎路与长山路交口南侧路段,与苏某某驾驶沿长山路自南向北行驶至此车牌号为皖FU9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苏某某受伤、两车受损及苏某某携带的手机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某弃车逃逸。
接警后,值班民警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地毯式搜索与高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经过不断抽丝剥茧,仅用三天时间,侦破“6·02” 肇事逃逸伤人案件。6月26日,公安机关对涉嫌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付玲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