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全市严查! 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2024-04-08 09:29:16    淮北新闻网

4月2日下午,记者从全市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4月上旬至12月底,我市部署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

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实施。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包括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开展创建活动四个方面重点工作。

在4月中下旬至11月底的集中整治阶段,公安机关将适时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开展统一查处行动,设置举报电话及平台,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积极邀请主要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同步报道行动成果,曝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查处酒后驾驶相关情况和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的,及时通报纪委监委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将完善醉驾案件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参与制度,根据醉驾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矫正方案。

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醉驾案件高效办理机制,做好新旧规定衔接工作,审慎把握醉驾案件“慎起诉”和“慎不起诉”,依法严厉惩治具有从重处理情节的醉驾行为。加强对专项活动的检察监督,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案件听证、监督案件办理。

审判机关将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办案流程,秉持公正立场办理醉驾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案件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标,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市将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新媒体矩阵,全方位、多声部向社会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以及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镇(街道)、村(社区),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



    记者 俞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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